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发改社会[2012]1132号)的精神及学校领导的指示,现对落实“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” 提出如下方案:
一、工作机构
成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“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”实施工作领导小组,组成如下:
组长:徐德龙、高明章
成员:田东平、王晓昌、李福军、刘晓君、邵必林、胡志军
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。
组长:邵必林
副组长:刘子实、高瑞龙
成员:姚继涛、马川鑫、张健、刘光辉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。
二、具体工作安排
1. 及时掌握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关于此项工作的动态,即时召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。
2. 与相关处(室)先行沟通,结合我校《十二五发展规划》和学校实际情况,提出工作思路和推进方案。
3. 先行搜集我校相关资料,做好资料制作、申报的前期工作。
4. 完成“两个规划”: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(硬规划)和教学内涵建设规划(软规划)
5. 接到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文件后,由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步骤,按要求分解任务,完成材料申报工作。根据工作安排,各相关处(室)负责分项材料的撰写,发展规划处负责材料汇总和统稿,报学校领导审阅通过后,上报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