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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落实“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”的工作方案
编辑:      发表时间:[2012-07-02]       阅读:

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发改社会[2012]1132号)的精神及学校领导的指示,现对落实“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” 提出如下方案:

一、工作机构

成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“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”实施工作领导小组,组成如下:

组长:徐德龙、高明章

成员:田东平、王晓昌、李福军、刘晓君、邵必林、胡志军

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

组长:邵必林

副组长:刘子实、高瑞龙

成员:姚继涛、马川鑫、张健、刘光辉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。

二、具体工作安排

1.  及时掌握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关于此项工作的动态,即时召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。

2.  与相关处(室)先行沟通,结合我校《十二五发展规划》和学校实际情况,提出工作思路和推进方案。

3.  先行搜集我校相关资料,做好资料制作、申报的前期工作。

4.  完成“两个规划”: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(硬规划)和教学内涵建设规划(软规划)

5.  接到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文件后,由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步骤,按要求分解任务,完成材料申报工作。根据工作安排,各相关处(室)负责分项材料的撰写,发展规划处负责材料汇总和统稿,报学校领导审阅通过后,上报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