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教育报》 2015年1月9日
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,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行了系统性顶层设计,着重强调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。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,结合实际,及时出台促进高等教育深化改革内涵发展的意见,确定了到2020年建成高等教育强省的奋斗目标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,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着手推动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。
以“提高质量、内涵发展”为总要求,用开放的视野把握陕西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与方向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陕西将遵循“稳定规模、优化结构、强化特色、注重创新”的总体要求,按照“转方式、调结构、促改革、扩开放、强保障”的工作思路,实施“四大计划”,强化“四项保障”。 “四大计划”包括质量提升计划、高原高峰计划、协同创新计划和人才强校计划,旨在巩固本科教育优势地位,提升高职教育整体水平,规范并发展高等继续教育;强化高水平大学、重点学科已有“高原”建设,倾力打造若干一流大学、一流学科等。“四项保障”即强化制度、经费、师资和信息等保障,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,完善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,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,建立高校教学工作数据平台,推行现代信息化教学。
以“统筹管理、分类指导”为总方针,用新的思路和理念推动陕西高等教育协调持续发展。省级统筹的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统筹好数量与质量、规模与效益、外延与内涵的关系;二是统筹好区域发展、层级发展及类型发展的关系;三是统筹好教学与科研、不同门类学科专业的关系。分类指导,既要“分类”,更要“指导”。近4年来,通过政策、资金、项目等杠杆,推动形成了陕西的高等教育分类框架,共5个层次。第一层次是7所“985”、“211”高校,第二层次是12所省属高水平大学,第三层次是36所应用型本科高校(包括独立学院),第四层次是15所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,第五层次是22所普通高职院校。另外,还有16所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,按继续教育的规律管理、发展。 为加强分类后的指导,2014年3月以来,陕西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研究制定高校分类指导指标体系,明确“质量”的核心要素,把分类指导方针具体体现到各个高校。目前已在6所高校开展了试点,随后完善指标、全面推开。
以“解决问题、创新发展”为总目标,用改革的思维与方法开创陕西高等教育新局面。2014年4月以来,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54所厅管高校进行一轮全方位巡视诊断。巡视诊断以人才培养为中心,从教学工作切入,帮助学校找出病根、开出药方,将个性问题反馈学校整改提高,将共性问题提交省委、省政府研究解决。这项工作借鉴教育评估评审的一些规律性普遍性做法,但根本出发点不在“评”,而在于以此为抓手,促使学校找准定位,真正把思维方式、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,发挥优势,弥补短板,激发内部活力,建立内涵发展新常态;促使党委和政府摸清家底、明确坐标,出台针对性措施,解决新形势下制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突出问题,引领不同层次、不同类型高校争创一流。(作者系陕西省教育厅厅长:李兴旺)